粤景评委:关于拟批准 大雁山风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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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江门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于2018年12月13—14日委派评定员翁毅、肖丹同志对大雁山风景区进行4A级景区评定工作。

经检查,大雁山风景区细则一得分882分,细则二得分82分,细则三得分84.3分,达到4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拟批准大雁山风景区为4A级旅游景区,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如对公示景区有异议,请来电或来信至广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联 系 人:刘  圆

联系电话:020-3788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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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


2018年12月18日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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