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评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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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和“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贯彻《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素质,促进旅游饭店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严格把握国家标准,做到不同区域相同标准,维护星级饭店整体形象;二是科学指导和积极引导饭店做到硬件改造与软件提升并重,提升星级饭店整体质量;三是要全面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推进星级饭店业建立“敬业、诚信、服务”为核心的行业价值观。

二、复核范围与重点

(一)复核范围

1.四星级饭店

四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由省星评委组织实施。省星评委于2018年7月至12月开展2018年满三年期的四星级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详见附件2),具体时间以省星评委复核检查通知为准。凡是目前仍在对外经营或部分场所对外经营的饭店,一律不得以装修改造等原因申请延期至2019年度评定性复核。

2.一至三星级饭店

一至三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由各地市星评委组织实施。各市星评委可参照四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要求,认真落实本地区一至三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

各地市星评委可参照四、五星级饭店复核要求,认真落实本地区一至三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

(二)重点内容

1.标准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A)所要求的必备项目是否全部达标,如客房面积等,坚持“必备项目,一项否决”,确保必备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饭店在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的调整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到位,是否能够有效、便捷、安全地发挥其服务功能,是否有违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原则的顾客投诉或相关反应。

3.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且执行有力,培训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有保障,员工是否能主动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4.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施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全体员工和宾客是否积极参与。

5.饭店近三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

6.饭店对外包经营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管,其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其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饭店星级标准。 

三、工作方式

全国星评委将以“明查为主、暗访为辅”的方式开展五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检查;省星评委将安排省级星评员对所有评定性复核的四星级饭店进行明查,省星评监督委将派遣省级星评监督员对部分四星级饭店进行暗访;期间,将重点关注第三方顾客评论网站的在线点评内容,并将顾客投诉较多、业内反映较差的饭店列为重点暗访对象。

四、工作要求

2018年度全省星级饭店复核工作,要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的要求开展;各地级市星评委要严格依照职责、严格管理,认真抓好本地区的复核工作;各级星评员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致检查、严守标准,充分发挥督查、纠正、引导的作用;各复核饭店要积极做好自检自查,及时查找并整改不达标问题,做好接受复核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五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前准备

各有关地级市星评委要督促本地区五星级评定性复核饭店对照新版标准开展自查。凡是没有全面停业的五星级复核饭店,一律不得以装修改造等理由申请延期至2019年复核。

请各地级市星评委督促评定性复核饭店实事求是地填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星级标志满   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向评定性复核饭店转交《国家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详见附件4)。

(二)四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前准备

各地级市星评委要督促本地区四星级复核饭店对照标准开展自查。经自查,全面停业改造不超过一年的复核饭店,可向地级市星评委提交延期复核申请,地级市星评委予以确认,并将全市的延期复核申请情况汇总,于2018年11月15日前报至省星评委。经省星评委批准后,将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安排该类饭店的复核检查工作,其复核年度仍归为2017年度。全面停业改造超过一年,或目前虽尚未全面停业但因必备项目改造无法于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的复核饭店,应主动向地级市星评委提出放弃四星级资格的申请,地级市星评委予以确认后向省星评委递交取消四星级资格的请示。

请各地级市星评委督促评定性复核饭店实事求是地填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星级标志满   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向评定性复核饭店转交《国家级(省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详见附件4)。

(三)五星级、四星级饭店复核上报材料

1.复核检查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执行复核检查任务的国家级星评员应向全国星评办、省级星评员应向省星评办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市星评委督促受检饭店实事求是地填写,并完成市星评委的打分);(2本)

(2)评定性复核检查报告(国家级星评员完成);

(3)反馈会议原始记录(须根据现场录音整理,国家级星评员和饭店总经理共同签字);

(4)《星级标志满    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市星评委督促受检饭店实事求是地填写,并由国家级星评员签名);

(5)饭店大堂、最低配置的客房、零点中餐厅、电梯轿厢、楼道(客房楼层)的五寸(12.7cm×8.9cm)彩色实景照片各1张(须由国家级星评员拍摄,饭店协助配合,勿用饭店印刷宣传品照片)。

2.被复核饭店于复核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全国星评办(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三层全国星评委,王海文、高敬敬收,联系电话:010-85166815、85166813,邮编:100740),包括:

(1)反馈会议现场录像视频(不少于60分钟,视频资料格式为mpeg2,分辨率不低于720*576,刻录于DVD光盘,光盘上标注饭店名称,一式两份);

(2)国家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3)整改报告(整改工作完成后提交);

(4)受评饭店10不准、星评机构15不准;

3.各地市星评委上报复核总结材料

请各地市星评委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2018年度本地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总结报告、处理饭店登记表(见附件6)、2018年星级饭店复核结果统计表(见附件7)、四、五星级饭店备案表(见附件8)同时以书面(加盖星评委公章)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至省星评办。

为保证及时上报复核总结材料,请各地市星评委合理安排复核工作进度,于11月30日前对不达标饭店做出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8年度评定性复核四星级饭店名单;

      2.     星级标志满三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

      3. 国家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4. 省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5. 2018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处理饭店登记表;

      6. 2018年星级饭店复核结果统计表;

      7. 四、五星级饭店备案表。

 

广东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广州市维多利酒店大厦10楼04房

电话:020-8852 0107(李沅桦)

传真:010-8852 0105

邮箱:xjpd@gdtu.org

 

 

广东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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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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